政府信用建设浅谈
大力强化政府部门及公务员信用意识是信用政府建设的基础。要广泛开展诚信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转变广大公务员行政理念,增强信用行政意识,使各级政府及广大公务员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有信用才有市场。
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信用政府建设的前提。决策过程、办事程序和制度都要公开、透明,群众有权利无偿查询政府政策,经济活动所有参与者对政府拥有的公共信息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大刀阔斧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信用政府建设的治本措施之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工作部门职责、权限,依法、科学、合理地设置行政审批权,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交叉审批、重复审批等问题。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信用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信用政府建设的必然趋势。各级政府要减少对经济主体直接的行政干预,将工作重点转到为企业创造高效、规范、平等的竞争环境上。
全面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是信用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切实采取行政职能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公务员的督察,落实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维护政府信用形象。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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