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文件
抚政发[2007]17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打造“诚信抚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社会信用体系是由信用立法、信用交易、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失信惩罚、信用文化与教育多个子体系共同作用、交织形成的社会机制,它以有关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解决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它对于有效地规范社会信用活动,保障社会和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优化投资和贸易软环境,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扩大信用经济规模,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社会中介机构为载体,确立信用秩序,构建信用文化,改善信用环境,全面提高信用社会化水平,塑造“诚信抚顺”形象。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强化制度建设与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相结合。
(三)总体发展目标。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完善的政府公共信用制度、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初步构建起信用法规保障、技术支撑和信用监管三大体系框架,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创造有利于信用管理、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健康发展、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基本形成公民和企业守信意识明显提高,投资和竞争软环境明显改善,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诚信政府形象渐入人心的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07年至2008年)。主要工作是制订发展规划,构建组织体系,抓好试点,积累经验,搭建信用基础平台,完善相关信用管理办法,培育信用需求,营造积极信用氛围。按统一征信标准,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培育同业征信市场化的原则,重点推进政府公信以及质量监督、工商、税务、金融信贷等基础条件较好、具有示范效应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为最终实现全市联合征信打下坚实基础。第二阶段(2009年至2010 年)。主要任务是扩大企业信用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提高信用信息征集能力和信用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健全个人信用征信数据库,使个人信用交易得到较大发展,扶持壮大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信息征集、信用评估、信用保险、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门类齐全的信用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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