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核心内容: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下面由法务之家小编为您介绍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方式,感谢您的关注。
一、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
1、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2、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3、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4、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构成要件必须符合以下三点: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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