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如果和解失败,法院将根据法律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做出宣布破产裁定。法院应在企业破产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成立破产清算组。破产清偿是指在确定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后,由清算组将破产财产变价后,依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按比例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公平清偿。在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如有剩余,则按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有担保的债权
无担保的债权
同一顺序的债权人按比例获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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