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接受转送的法制工作机构):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给你机构。
年 月 日
(法制工作机构章)
附:
1、行政复议申请书 份
2、有关材料 份
抄送:申请人 份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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