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 财产如何分割?
市民黄先生:去年,我与两位朋友合伙经营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50万元,其中一位朋友担任董事长。现公司经营不善,欠债400万,想申请破产,但公司总资产只值100万,请问,这种情况公司的财产将如何分割?债务是否要用个人财产偿还?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杨安取律师: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黄先生实际完成了出资义务,作为股东个人,就不用再承担其他的责任了,自然不必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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