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费没依据 物业:这是行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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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窦超)最近吉祥凤凰城3期的一位业主吴女士被小区物业告知,验房装修之前必须先交一笔钱,否则别想拿到钥匙,也就看不成房子。吴女士说:“我这套125平米的房子总共花了61万1千8百82元,那两块钱我都没有还价,我现在不在乎这多交这120块钱,但是要给我一个依据。”对于物业的做法,吴女士觉得很不合理。
记者在物业公司给吴女士开具的发票上发现了两项收费项目:可视对讲门维护费和楼梯间照明费。
那究竟物业公司收取的这笔费有没有收费依据?这些费用是不是原本就包含在物业费之内呢?记者找到了负责该小区的荆州市吉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黄文山。他告诉记者,收费是有依据的,随后黄文山给记者看了一份物价局即将下发的文件的内容,可是记者在文件内并没有发现物价局有明确规定允许小区物业对这两项进行收费。面对记者的疑问,黄文山沉默了。
在记者提问的过程中,这位负责人刚才还口口声声称有收费依据,但是这时候他却拿不出收费凭据,只称这样的收费是行业内的潜规则。随后记者随机选取了几个中等楼盘进行调查,业主们都表示自己没听说过这两项收费项目。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荆州市物价局。荆州市物价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梁新义告诉记者,可视对讲门维护费可以收取,但是物业公司要和业主协商一致;楼梯间照明费是不能收取的,这个费用应该是包含在公共照明费用内。
对于吉祥凤凰城物业公司的这起违规收费行为,市物价局进行了及时制止。
[责任编辑: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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