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征地现象背后是一种权力的蛮横
1月7日,江苏邳州市河湾村,200多名男子手持棍棒、砍刀,欲强行征用该村耕地,与前来护地的百余村民发生冲突,村民一死一伤。
事件发生后,邳州市政府称,不法分子受企业委托,勘探村民耕地,发生冲突。问题来了,既然是“勘探”,为何出动200多名男子手持棍棒、砍刀,“兵临城下”?这不是在有意无意地制造和激化矛盾吗?如果是合法征地,为什么不采用光明正大的合法手段?不管怎么说,也不管是什么理由,暴力征地现象的背后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权力蛮横。
既然国土资源部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整治“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做法,有关当局为何非但不整治,反而一次性将土地卖给企业,这不是权力蛮横,又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可资料显示,河湾村原有3000多亩耕地中,当地政府已“租用”2500亩耕地给企业修建厂房。这不是权力蛮横,又是什么?土管法明明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可镇政府给农民的补偿款去年每亩每年只有1000元,而且有时拖欠。假如有意克扣补偿款,这不是权力蛮横,又是什么?退一步讲,就算征用土地合理合法,也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征得农民的同意和理解,怎能动用武力大打出手,这不是权力蛮横,又是什么?
想征用土地发展经济并不错,但也得依法办事,也得坚持以人为本。既要统筹兼顾,又要可持续发展。现在倒好,不少基本农田被占用了,数十家企业的厂房也建起来了,然而,“只有少数几家开业,其他厂房均大门紧锁,围墙内长满荒草,有些厂房玻璃未安,里面空空如也。”在这种境况下,还要强行征地,这究竟说明了什么?
违背民意、缺乏民主的权力,必然导致蛮横。蛮横的权力,必然滥用。蛮横的权力不可能是合法的,因为这权力不可能有合法的根源。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说:“显要人物的特权的光荣恰恰是平民的耻辱。”(《论法的精神》)暴力征地似乎“果断”、“权威”得可以,但绝不是权力的光荣,而是一种耻辱,一种霸道,带给平头百姓的是不幸和痛苦。试想,如果非法强占子孙的“饭碗田”,且又不采取措施实现“土地平衡”,那岂不是真的要让老百姓去喝西北风?
权力蛮横,对民主、法治是一种挑战。权力蛮横,折射出行政的无奈和无能。权力蛮横是一头魔鬼,它只会疏远党群、干群关系,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和号召力,影响经济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要防止权力蛮横和滥用,最有效的办法是,必须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权力的运作,以权力制约权力。当下,不仅要依法惩办那些打人凶手,还要追究那些策划暴力征地的幕后指挥者、组织者。唯有如此,那种因强征土地而引发的暴力事件才不至于轻易发生。
据地理位置的不同,计算级差土地收入,所以农民的土地级差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这些被征用的土地,一般地处城郊,地理位置优越,极具开发利用价值,一般城郊农民建房一个地基,转让实际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国家的征地补偿标准,甚至比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多出四到五倍。以长阳这个小县城为例,城郊一个农户建房地基约二分地,转让费已经在五万以上,这样算下来,一亩地实际的市场价值已经在二十五万左右。
三、失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城郊农民,人均耕地少,一般人均不足一亩地,有的甚至不足两三分地,农业收入来源本来就很微薄。有的农户征收的补偿款还不够一家一年的生活费。而大多征地后,政府和开发商没有对失地的农民生活问题进行较好的安排,以至农民不愿意放弃对土地的依赖。
四、土地违法案件监督不力。违法占地,少批多征,报荒地占耕地的现象大量出现。使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如同一纸空文,有的地方政府,更是明确的提出,土地管理法的目标是保障发展用地,根本没有把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放在心上,群体性事件发生以后,造成事件责任的官员得不到追究。相反,地方政府借助其强势地位,置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于不顾,采用封锁消息,打击报复,对上访群众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的事件影响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县里这样想,市里这样想,省里也这样想,所以层层掩盖,中央就听不到百姓的声音了。
土地,承载着农民的未来和希望,暴力抢夺农民手中的土地,极大的伤害了农民的感情,使人民群众对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产生了怀疑。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修改不利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法规,斩断土地暴利的利益链条,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防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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