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住值班室算不算加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白皮书》(下简称《白皮书》)以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下简称《解答》)。这份《解答》是今年省高院民一庭与省劳动仲裁院联合“出品”的,已分别下发给了全省法院和仲裁系统,作为审判和仲裁的指导。
公司保安每天住在值班室算不算加班
案例:2010年2月28日,金某与某市档案局签订了劳动合同。
他的工作是全天24小时的值班安全保卫、来访接待、公物管理等工作,承担内勤工作,负责邮件收发、卫生、垃圾清运等。
合同同时约定,档案局发给他每月固定工资1050元,另发午餐补贴和福利,不再享受加班费补贴。
之后金某一直居住生活在值班室,并利用档案局提供的电饭煲、电磁炉等工具做饭。
但有关部门向档案局发出《整改意见函》,认为该局存在“楼梯下使用明火烧饭、配电房堆放物品较多,未配备灭火器”的安全隐患。合同期满后,档案局决定不再与金某续签合同。后金某要求档案局支付加班工资,被拒。
解释:法院认为,金某岗位为值班内勤,其工作内容为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邮件收发、卫生、垃圾清运等。双方劳动合同也特别约定金某不享受加班费补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金某对约定内容也从未提出异议。且金某平时居住生活都是在单位值班室,工作场所和住处同一,工作与生活状态不能严格区分。根据其在档案局的实际工作情况,值班期间也有足够的睡眠休息时间,故金某主张加班工资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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