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_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附注: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责任编辑:华阳]
了解更多有关经济仲裁常识,请点击:经济仲裁首页
- 特别推荐: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