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产假那些事儿
来源:法务之家 作者:刘佳铭(实习)
关注和关爱女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我国劳动法规不断地完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其中保障女性在产假中的合法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女性在产假的期间,产假多少天?生育险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单位要给予什么待遇呢?法务之家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解读一下产假以及与产假有关的内容,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不得解雇的法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产假的天数
产假的天数也是孕妇关键的合法利益,也是孕妇产后休息的重要过程。
(1)国家产假规定
1.单胎顺产,产假98天,产前15天,产后83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
(2)法定产假的天数计算
1.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假。
3.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3)男方也有陪产假
劳动法越来越人性化,当妻子处于产假,男方也有陪产假,方便照顾妻子。法律规定:
1.男的享受护理假一般为7到10天。
2.对于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到15天。
三、产假期间的工资
《劳动法》只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有对女职工生育可以歇产假的规定。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理假。这个规定是对晚育的一种奖励,同时也是为了母婴的健康。只是一些企业在执行时往往打“折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员工产假期间必须发放工资,此种情况下通常指基本工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金里有一项是“生育保险”,所以,女员工休回产假后,还应该委托或陪同单位人事社保专员去社保局办理并领取“生育津贴”。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认定,参照各地方《工资支付条例》当前岗位对应薪酬为标准发放,且不得低于本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关于生育险
1、什么是生育险?
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2、生育险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3、生育险可否和工资共同领取?
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工资是一个性质,有的单位既在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又在生育津贴申领后全额发放给个人,这样做是等于重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了。
实际工作中,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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