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创新执行措施提升为民司法能力
为推动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江阴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不断创新执行机制,丰富执行方式,有效的提升了工作质效,
一是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在立案审查阶段将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风险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执行人,使申请人从执行开始就认识到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可能会遇到的执行风险。
二是加快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国土、税务、工商,车管所等部门的联系,通过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避免了单兵作战,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能。对于矛盾激化、可能发生涉法信访、社会关注度较高等方面的重大执行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配合,有效的保证案件的执行,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完善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使执行工作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执行活动都有具体的规范约束,从而避免了部分执行人员的怠于执行、消极执行,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使执行工作更好地做到了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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