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内的给付之诉,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并立即执行的措施。
《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不是无 限的权利。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责令其提供担保,以免因申请人的申请错误,使被申请人受到损失。申请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不予裁定先予执行。
如果 申请人申请错误,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被申请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被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申请复议期间,不影响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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