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执行和解破解执行难题
利用执行和解破解执行难题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高某等309户农民申请执行齐市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种植回收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双方矛盾,促使问题解决。日前,成功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矛盾产生2007年4月22日,齐市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与碾子山区三个村屯的309户农民签订了麦饭石水稻订单合同,但之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合同。2009年1月5日,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书,约定该公司每亩水稻补偿农民90元,于2009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但补偿协议书签订后,该公司仍一直未履行。随后,309户农民共同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案款总标的近59万元。工作量大案件经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庭审理,于2009年8月13日做出民事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拿到法院民事调解书,农民们看到了希望,然而期限到了,该公司却仍未履行义务,309户农民将最后希望寄托在了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身上。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每年受理的案件仅七八十件,309户农民的案件是往年立案数量的几倍,这给执行局带来很大的压力,虽说只有一个被执行人,但是每一案件的材料都要填充齐全,工作量非常大。提高效率想要实现债权,最主要的就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现在被执行人的公司早已停业,无任何存款,唯一的财物就是一处厂房,若想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民的债权很难。针对案件数量多的难点,执行局局长组织全局力量,进行案件立案登记,填充执行材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果让309户农民都到执行局来,不仅会造成混乱,而且影响正常工作。经过和碾子山区富强街道办事处沟通、协商,执行局决定让每个村派一名村干部为本村所有涉案村民的代理人,并办理了代理手续。控制财产执行人员在工作中了解到,碾子山区某街道办事处称该公司的十本房照已抵押给该办事处。执行人员随后来到土地部门和房产部门进行调查,发现十本房照并没在房产部门做抵押登记,属于无效抵押。执行人员立即对该公司所属房产进行了查封登记,并在土地部门办理了查封土地所有权登记,以最快的速度控制了该公司的现有财产。执行人员在调查中还了解到,该公司有一处房产已被甘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查封,但没有到房产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查封手续,因而其效力在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查封之后,从而防止了该公司对所有财产转移、变卖。执行人员经过与甘南县人民法院沟通了解到,被查封的房产已经评估作价,如果拍卖,最多有二十余万元的剩余,不足以偿还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三百多起案件的标的。被执行人房产多,土地使用权面积大(共两处房产24间有房照的房屋,其它房产没办房证,土地使用权面积达114371平方米),如果整体出售不仅超标的,而且由于价值比较高,拍卖会遇到困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能以被执行人的房产划出一部分折抵欠款。
达成和解解决的办法想到了,但是要想达到309户农民思想统一并不是件易事,执行局首先征得了三个村的委托代理人同意后,让其委托代理人各自做村民思想工作,遇到疑问由法院负责解答,最后,309户村民一致同意法院的建议。申请执行人同意了,但要征得被执行人的同意难度较大,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工作,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划出一部分房产归还欠款。双方经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因为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土地部门测绘、房地产管理部门认证房产证号等问题,执行局领导积极向上级领导汇报协商,最终各项工作得以落实。309户农民申请执行的案件终于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达成了执行和解,经济损失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