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胜诉 扁需付1元赔偿
连战和宋楚瑜不满陈水扁影射两人发动“柔性政变”,提起民事求偿官司。台“最高院”今天定谳,仍维持一审原判,由宋楚瑜胜诉,陈水扁需付新台币1元赔偿金。
陈水扁04年暗指连战、宋楚瑜在3.20选举后发动“柔性政变”,遭连宋控告妨害名誉,该案07年11月二审宣判,法院驳回陈水扁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也就是陈水扁败诉,必须给付新台币1元赔偿金,并在全台三大报刊登半版道歉启事。
今天台“最高院”定谳仍维持一审原判,由宋楚瑜胜诉,陈水扁需付新台币1元赔偿金。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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