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执照遗失申请补发执照需提交的资料
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补(增)发证照申请书》;
(二)、被委托人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提交产权单位意见;
(四)、未遗失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五)、公司(企业)在报纸上刊登执照遗失声明的公告,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执照号”,并声明作废。
[责任编辑: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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