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程度划分为几个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程度划分为几个等级?依据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6规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录A,各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分别如下:
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IX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X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