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程序
甘肃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程序是怎么样?首先组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然后通知相关单位保存证据,现场处置和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要组织调查,之后撰写事故调查报告等等。
为规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近日,甘肃省公安厅、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监察厅联合印发《甘肃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程序
(一)组建事故调查组。
省安委办或者省交委办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成立省政府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派员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证据保全。
为及时、全面地收集和保护有关证据,事故调查组成立后,要立即通知肇事车辆隶属单位所在地市(州)政府封存以下档案、材料:
1.肇事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的入户档案,肇事驾驶人的驾驶档案及违法记录,肇事车辆的历史交通肇事记录等;
2.肇事车辆在交通运管部门的入户档案,肇事车辆的维护和检测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评定记录,肇事车辆变更记录,肇事车辆的以往交通肇事记录及违法记录,违法处理记录等;
3.肇事车辆隶属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车辆技术资料,肇事车辆的维护档案,肇事车辆安装使用GPS和行驶记录仪情况,对肇事车辆违法、违规的处理情况,肇事驾驶人的聘用资质、手续、考试考核、安全学习记录,出站的车辆例检记录、售票记录,肇事车辆的运行线路,出站的乘客检查登记记录等;
4.肇事车辆的一级、二级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保养档案,维护保养单位的资质证书等;
5.事故发生路段道路建设、维护及管控情况;
6.其他需要封存的档案、材料。
(三)现场处置和调查取证。
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前,事故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法进行前期现场处置和调查取证,并妥善保护与事故责任追究有关的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按照事故现场勘查工作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固定证据,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要立即调取查阅事故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有关事故现场照片、现场图、痕迹、物证、勘查笔录、摄像等全部证据,将其作为技术原因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勘验取证,补充相关证据。
(四)组织调查。
事故调查组分别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管理原因进行调查取证。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五)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以及相关责任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事故报告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发生单位交通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以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6.有关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7.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8、事故教训、应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期限;
9.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和签名;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六)事故调查的时限。
事故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省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七)非调查处理范围内事故的处理。
1.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属于自然灾害、治安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报请省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指派相关部门调查。
2.由于人员伤亡变化超出调查处理权限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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