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共和国递交关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声明
土耳其共和国递交关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声明
土耳其共和国政府于2006年9月26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声明称:根据议定书第5条第2款c项的规定,针对授予权利所提出的异议裁定成立而驳回商标时,驳回可在18个月期满后通知。
上述声明将于2006年12月26日对土耳其共和国生效。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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