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下称中心)成立于1994年,旨在为解决私人当事人之间的国际商事争议提供仲裁和调解服务。该中心在行政上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的一部分。该中心所采用的争议解决程序,被认为是解决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娱乐业和其他方面争端的非常合适的手段。除适合于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外,WIPO的规则还适合其他的商事争议。另外,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还管理有关域名争议的案件。仲裁和调解中心的职能主要是进行案件管理。为了便利知识产权争议的解决,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提供了下列服务:在当事人未事先约定WIPO条款的案件中,协助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中心管辖;协助从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中间人数据库中选择调解员和仲裁员;[1] 与当事人和中间人联系,以确保通讯顺畅和程序效率;提供配套服务,包括笔译、口译和秘书服务;与当事人和中间人协商后确定相关费用等。
199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了仲裁规则。此处选编的是在该仲裁规则基础上制订的199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网上加速仲裁规则(草案)。WIPO网上加速仲裁规则包含了WIPO加速仲裁规则,只是在某些方面作了修改以使得仲裁可以在线进行。主要的修改以黑斜体作出。为保持与WIPO加速仲裁规则在编号上的相应性,如因修改而导致整条或整款的删除,该条的条号或字母予以保留,但加注“本条(或本款)未采用”。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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