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轻伤鉴定程序
人体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多种损伤均未达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
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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