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工程招投标代理制度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代理行为不规范,为谋取自身利益而损害投标企业的正当权益。当前,建设市场上的招投标代理机构数量众多,为了承揽到项目招标代理权,或者在代理行为过程中谋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些代理机构往往采取以下一些做法 :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参与一项工程投标,施工企业就要缴纳招标文件费、图纸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费等等,各项费用相加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然,其中如投标保证金之类费用的收取是必要的,并且一旦工程不中标,业主就会很快返还给投标企业,但是其他如图纸费、招标文件费的收取,就根本没有一定的收取标准,而是完全由代理机构一家说了算,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就是不中标,这些钱也不会再退还给投标企业的。要求投标企业负责缴纳招标代理费,将本应该由业主承担的代理费用转嫁给投标施工企业承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要收取一定数额的招标代理费,具体数额视工程总造价的高低,相应的比例也不同,具体标准为: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收取1%,100万元~500万元的收取0.7%,500万元~2000万元的收取0.55%,这项费用要由业主缴纳。但现实状况是,代理机构为了取悦业主,将这块费用转嫁给投标企业承担,这好像已经成为一项不成文的行规。当前的建筑市场总是处于僧多粥少的局面,每项工程都会有很多家企业参与投标,相互间竞争十分激烈,这些企业为了能和代理机构搞好关系,拿到竞标入围权,不得不接受这些苛刻条件。这块费用视工程体量的大小不同,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十几万,但大多不会低于或者稍高于上述收取比例。扣留工程投标保证金。按照规定,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目的就是便于对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投标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缴纳的数额应按照法定比例并且不宜过大,项目招标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参与投标企业,包括中标企业。而现实状况是,对于没有中标的企业,投标保证金归还的很及时,业界对此也没有异议,但对于广大中标企业来说,就存在着变数,这笔费用有的能够及时归还,但大多数情况并非如此。
行业监管力度不到位,缺乏行业自律。由于国家推行招标代理制的时间不长,行业主管部门设置不明确,相关措施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代理机构的市场监管力度不甚到位,客观上也造成了招标代理行业的无序竞争和混乱。同时,由于市场准入机制的原因,看到代理市场有利可图,一些人就利用社会关系找门子、搞挂靠,有许多小的代理机构就是依靠挂靠外地市高资质的代理企业成立的,这些机构平时工作人员很少,更谈不上什么高素质,目前,这种代理机构在许多地区都是存在的,导致的消极后果便是代理机构素质参差不齐、数量众多,从业人员只顾眼前经济利益,缺乏行业自律意识,进而妨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建议采取的改进措施
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为切实加强对代理机构的行业管理,切实规范从业行为,减少或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建议政府成立专门的代理行业管理部门,将整个行业纳入这个部门进行管理。这个部门可以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改变目前只是由招标办和定额站进行业务管理、缺乏行业行政及规范化管理的现状。如果实施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部门管理,相信将会有效消除目前存在的弊端,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强市场准入机制建设,提高审批门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一个为业主代理选择施工方的专门机构,其从业人员必须要具有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如果在这方面知之甚少的话,将很难保证最终的业务质量,也就失去了代理招标的意义。可是事与愿违,据调查,在当前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普遍存在着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不高的弊端,这种消极状况亟需改变。为此,有关部门要严格对该行业的从业资格审批,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同时,要加强对该行业的日常行为监督,在全行业倡导开展诚信建设,推行信用体系制度,一旦某代理机构有被投诉现象并且确存在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要将其劣迹记录在案,并将此作为从业资格年检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提高市场淘汰率。
gn:; " ?�a Hnq pp o-spacerun:'yes'; font-size:10.5000pt; font-family:'宋体'; "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联系人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类似工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6)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www.ahsl.gov.cn/jbjs/,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的资质文本在购买标书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文本发至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邮箱:chutao@ah.gov.cn。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以上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踏勘现场: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时间:2008年9月30日15:00;
地点:合肥市黄山路55号金水大厦三楼开标厅。
4、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要求,中标人应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
四、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肥东县水务局
地 址:肥东县人民路15号
电话/传真:(0551)7708216/7719477
联系人:宋有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三楼
电话/传真:(0551)3625431、2167595/3668065
联系人:李光华 吴钢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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