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1]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计委、市劳动保障局制订的《北京市“十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十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为完善本市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开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促进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 》(国家计委计规划〔2001〕716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 劳动保障事业的新起点和世纪之初的挑战
(一)劳动保障事业的新起点。
“九五”时期,本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成果显著,各项主要任务圆满完成。
1.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本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到“九五”末期,就业总量达619?±3万人。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增速超过第二产业,实现了由“二一三”向“三二一”的转变,就业结构趋于合理。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产业人员所占比重从1995年的48?±7%上升到2000年的54?±6%。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三年两个目标的要求,全面启动了再就业工程,建立了再就业工作机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和促进再就业政策体系;成立了1067家再就业服务中心,筹措资金9?±7亿元,累计接收下岗职工32?±76 万人,分流安置下岗职工21?±92万人,再就业率年均超过60%。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得到初步缓解,五年间国有企业职工减少了 50余万人;非公经济就业人数迅速增加,年均增长17?±6%。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初步实现了由生产自救型向社区就业型的转变,为就业特困人员提供帮助的功能日益增强。面向社区开发就业岗位的劳务派遣企业已成为社区就业的生力军。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稳定在1%以内。
初步形成了以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以行业社团企业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围绕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打破了计划体制的用工形式,形成了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机制,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就业状况,合理调控劳动力资源总量,实现了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为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奠定了基础。
2.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显著进展。配合再就业工作,实施了再就业培训“伙伴计划”。“九五”期间,共培训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55?±2万人次, 培训合格率及推荐就业率平均达到了90%。建立了等级培训与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与适应性训练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培训职工470万人次、外地进京务工人员100多万人次,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率已达95%。初步建立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本市首批规定持证就业上岗的68个工种范围内,持证率已达 92?±05%。建立了覆盖城乡劳动者和不同层次的鉴定体系。全面实施了劳动预备制度,对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劳动预备培训。
3.基本确立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基本确立。1998年至2000年本市下岗职工全部领到了基本生活费,3年共筹措基金8?±83亿元,切实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九五”末期,116?±3万左右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了养老金,比“八五”末期的73?±9万人增长了57?±4%。全市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无拖欠,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保持在60%的合理水平。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相关待遇调整六线联动机制,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自1996年以来 ,职工最低工资提高了52?±6%;失业保险金提高了63?±7%;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提高了64?±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费提高了64?±7%;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分别提高了60%、 78?±2%、81?±2%。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从改革初期的人均245元提高到707元,增加了462元,增长了189%。统一了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相继出台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工伤保险等规定,费用实行了社会统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已确立。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进展。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与“八五”时期相比,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加了130?±5万人,增幅为49?±9%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86?±2万人,增幅为39?±2%;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参保人员增加57?±6万人,增幅为32?±9% 。工伤保险实施不到一年,参保人数已达212?±7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不断提高, 养老、失业、大病统筹、工伤保险基金收缴率均达到95%以上。
养老、失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取得进展,失业保险已基本实现了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实行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全额缴拨,基本实现了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4.积极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初步构建了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立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警预报制度,试行了对重点行业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开展了以集体协商决定工资、经营者年薪制、职工收入银行个人帐户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工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立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使在职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指导下,企业已实行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全市职工工资稳步提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4%。
5.新型劳动关系初步确立,劳动关系的调整迈向法制化轨道。劳动关系基本稳定。实现了由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的平稳过渡,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已成为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指导企业积极稳妥地完成了114万人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工作,劳动合同年平均续签率达79?±5%。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预报制度,初步形成了对集体劳动争议隐患排查和对重点时期、重点案件、重点单位实施监控的机制。五年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万件,涉及职工 5?±3万人,结案率在99%以上。
6.劳动保障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九五”期间,是本市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力度最大、出台法规、规章最多的时期。先后颁布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办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等政府规章,并修订了3部地方性法规和12部政府规章。建立了市、区县、街乡劳动保障监察专兼职队伍,依法开展专项监察执法工作,监察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工作,推进了依法行政。普法宣传不断深化,为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7.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及统计、科研工作稳步推进。稳步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办公自动化建设开始起步;建立了劳动保障事业年度公报发布和宏观管理监测制度,完善了劳动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科研、国际交流与合作紧密围绕业务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二)新世纪之初面临的挑战。
“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对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北京申奥成功,城市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首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时期,为本市劳动就业形势的稳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建立就业、社会保障体制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成员的市场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观念已经发生深刻转变,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和自我保障能力不断提高。这些有利条件,为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既有新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本市劳动力成长将进入高峰期,预计“十五”期间,新成长的劳动力达81?±55万人,比“九五”期间增加16?±94万人,增长 26?±2%;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技术进步加速和经济结构调整产生的富余人员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而是直接进入社会,导致失业人员增加,预计失业人员达67?±06万人,比“九五”期间增加22?±98万人,增长52?±1%;还有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经济体制转轨所遗留的冗员问题等等。上述问题交织形成新一轮的就业高峰,劳动力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预计“十五”期间,本市劳动力资源供给总量将达到137?±6 万人,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为70?±56 万个,供需缺口为67 万左右,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递增,失业率将呈攀升趋势。
劳动力在面临供求总量矛盾的同时,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具有中高级职业技能的劳动力短缺;另一方面初级职业技能劳动力相对过剩,劳动力素质偏低,择业观念陈旧以及对现有岗位的不适应,高新技术产业的人才短缺,使职业技能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加剧。
2.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制尚未完全形成,旧体制遗留的问题依然存在。
(1)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任务依然繁重。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还需做大量工作,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事业单位还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女工生育保险制度还未建立;原依托企业建立的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体系,还未完全从企业中脱离出来,企业仍然承担着部分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偏低,实现退休人员与企事业单位的完全剥离还面临着制度建设滞后,观念陈旧和设施严重不足等问题。
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188万人,老年人口比例为14?±6%。预计到200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会增至203?±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5?±35%,对养老基金的压力加大。特别是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支付需求,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使养老保险基金总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2)企业工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还不能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总量的机制尚未实现,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问题仍较突出,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并存和经济结构调整使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劳动关系中的利益冲突将进一步加剧,劳动争议案件将进入高发期。预计“十五”期间,劳动争议案件达9万件左右,劳动争议处理的难度加大。
另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尤其是就业和社会保险的立法层次偏低。信息系统建设还不适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形势。
展望新世纪,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和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既是新世纪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开拓新局面的必然选择,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任重而道远。
二、“十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方针。
“十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新三步走”的战略部署,以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开发和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为中心,以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多渠道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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