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制作规范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不得使用文言、方言和土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载有案件定性和确定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内容。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应当载明受理日期、委托人、委托事由、鉴定要求、送鉴材料情况、检验或者检查过程、鉴定(检验)结论或者审查(咨询)意见、鉴定(检验、 审查、咨询)人以及其它应当包括的内容。
鉴定(检验、审查、咨询)人应当在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上签名并注明专业技术职称,对鉴定结论进行复核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上签名。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经 签发人签发后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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