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条字迹潦草惹官司 新郑男子壹百元险些要赔壹万
[案例来源]:人民网
[案情摘要]:因给别人打欠条字迹潦草,把“壹百”元写成相似“壹万”的欠条,被别人推上了被告席。6月27日,河南省新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来偿还原告赵得志壹百元。 法院查明,李某来和赵得志不但是多年的老邻居,而且彼此关系
[案例正文]:因给别人打欠条字迹潦草,把“壹百”元写成相似“壹万”的欠条,被别人推上了被告席。6月27日,河南省新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来偿还原告赵得志壹百元。
法院查明,李某来和赵得志不但是多年的老邻居,而且彼此关系不错。2005年,赵得志因承包的砖厂资金短缺,便向李某来借款6000元,后由于经营不善于倒闭,借款无法偿还。李某来碍朋友关系并没有急着催款,而是同意赵得志将砖厂剩余的砖坯作价6100元抵偿借款。互抵后,李某来反欠赵得志100元,李某来当即给赵得志写了一份欠条:“本人欠赵得志现金壹百元整。”谁知,就是自己所写的这张欠条上的“百”字书写得潦草,且与“万”字难分辨而惹上了一场官司。赵得志在三个月后,持欠条将李某来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还欠款壹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欠条经郑州中院笔迹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医检的检材及样本经检验,两者在书写水平、书定格式、单写法、阿拉伯数字写法等书写习惯特征反映相同,并且与“百”的错字在写法一致。故欠条是壹百元,不是壹万元。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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