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特点及内容
摘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专门的格式,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这一部分应当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申请鉴定的时间、申请鉴定的理由和陈述的主要意见。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这一部分主要记载申请鉴定的一方所提交的病历材料、当事人所保管的影像材料、各种检查、诊断报告、证人证词、有关物证等。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对鉴定的过程作一简要说明,对重要事项要作如实记载。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当记载医疗行为是否违法,如违法,则说明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规章、操作常规等。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分三种情况:一是医方没有过失,病人的不良后果是由疾病造成的。二是医方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但病人的不良后果是由于疾病造成的,与医疗过失行为无关。三是不良后果是由过失造成的,与原有疾病无关,或者不良后果是原有疾病和过失共同作用的结果,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病人的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有直接因素关系。鉴定书中必须写明这些情况。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应当在第五条情况搞清楚的情况下,作出这一条结论,要求以疾病的预后结果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断。
7、医疗事故等级。如属于医疗事故则注明医疗事故等级。依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这一部分主要是为患者今后的康复和治疗提出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