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鉴定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DNA是决定个体存在的基础,每一个个体的DNA都是独一无二的身份证。这表明,DNA证据与以往法庭上的证据相比较,因其唯一性更能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与犯罪行为相关联,从而减少误判的可能性。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DNA证据被认为是“铁证”,办案人员对DNA鉴定产生了无条件的依赖和盲目的迷信,认为只要是DNA鉴定认定的结论,其他证据都应该服从其指向性。但是,DNA本身并不具备自动成为客观证据的功能,而必须经过以人为主导的采样、实验、对比、分析及数据解释等程序后,方可得出结果。
就此而言,从采样到实验,再到根据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报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相关行为人都可能影响DNA证据的可信度,甚至影响到鉴定的结论。所以,把DNA作为唯一的证据是不妥当的。
什么情况下DNA的可信度会被影响?
很多人都知道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以及那一场“世纪审判”。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以现场取证的华裔冯警官,在取证时没有按操作规定戴橡胶手套、让技术级别不够的助手操作取证、血样没有及时送检、在高温车内放置过久无人看管等,质疑警方采样人员的品质,认为采样人员可能用从被害人尸体上获取的血样替换了从辛普森家里采集的血样,从而为辛普森最终无罪释放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辛普森杀妻案的审判结果告诉我们,DNA鉴定的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因此对于一个从事DNA鉴定的机构来说,如何有效地管理好“人、机、料、法、环、测”整个过程的规范性和各个阶段的无缝对接至关重要,一份过程无法复制的DNA鉴定报告才有可信度。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对DNA鉴定实验室要求进行认证认可的原因所在。
DNA可能被伪造吗?
越来越多学者正在研究这一问题。2009年8月一家法医学领域国际一流的学术期刊发表了《DNA伪造证据的甄别》,引发全世界范围对DNA证据可靠性的热议。其中,以色列等国的科学家向人们展示了伪造DNA的整个过程,并通过实验证明采用现行的法医DNA技术无法区分天然DNA和人工伪造的 DNA。这一结果意味着DNA证据可以伪造,DNA证据不再“铁证如山”。
2011年6月,该学术期刊又刊登4篇文章,就DNA证据的伪造进行深度专题讨论。文章指出,利用DNA证据作为法庭依据有一个前提假设,那就是留在现场的DNA是天然的,没有人为伪造的DNA介入。当科学发展到今天,这个假设其实是很容易被打破,但DNA证据被伪造的可能性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
对此,有美国科学家坦言:“现在我们的司法系统非常依赖DNA检测。对于犯罪分子来说,留下伪造的DNA证据当然要比自己的指纹要安全得多。”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人类身份鉴定负责人反思:“试想一下如果犯罪分子可以很好地伪造DNA证据,那将会带来怎样的混乱?”
可见,如何对DNA证据的真伪进行有效甄别是法医DNA鉴定实践中面临的一个新命题。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目前,司鉴所正致力对这一世界级难题的技术攻关,可望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DNA证据真伪甄别的关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