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依赖程度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生活护理分为3个等级: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是指伤残者生活需要依赖他人护理者,护理依赖是评残标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项内容:①进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动。
完全护理依赖: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中的5项均不具备。
大部分护理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中的5项有3项不具备。
部分护理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中的5项有1项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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