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大楚网友:我有一亲戚在医院治疗后出现不良反应。想要求医院赔偿。请问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汪夏律师:发生医疗事故后,除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纠纷而共同提出申请外,患者不能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并且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区卫生局医政科)、法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上述机关委托市级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通知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医学会将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市级医学会的鉴定费为2000元,由患者方预先缴纳。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院支付,否则由患者方自己支付。如患者方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医学会的鉴定费2800元。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时间一年。若超过20年,法院将不支持鉴定申请。
值得提醒的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并非法院判决赔偿的要件。实际上,只要医院有违反相关诊疗常规和法律规定,存在过失或过错,患者就可要求民事赔偿。
��P�� � ��避责任
处理该起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患方代理人叶律师向记者坦言,陈超群个案在众多的医疗事故中并不算罕见,相关的责任医生也并非有意致使陈超群成为植物人,之所以要控告相关医生承担刑事责任,目的还是希望能警示大家,尤其是医务工作者,“医务工作是一个高风险职业,和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息息相关,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来不得任何疏忽”。同时,叶律师还对现有的相关条例提出了质疑,表示黑箱操作依然严重影响着医疗纠纷的解决。
据了解,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的15年内,其成为处理医疗事故唯一的的法律依据。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条例》,正式实施至今,《条例》将医学鉴定的主体改为“医学会”,医疗争议需要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学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选,专家们一样都是由各级医院的业内人士组成,此种鉴定实行匿名制。叶律师表示,这就意味着一旦鉴定出现问题,鉴定人可逃避责任。
医院声音:盼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
在采访中,不少医务工作者均表示希望能得到社会多些理解。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区管委会主任游泽山向记者表示,其实医生不好当,风险太大了。近年不少医疗单位为医疗纠纷困扰,有的甚至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其实,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者一样,确实存在个别不良情况,但实际上多数医务人员都具有祟高的救死扶伤的专业操手。
曾经做过7年医生的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穗云也向记者坦言,医疗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医疗意外、患者体质特殊、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及医疗水平局限等原因均可造成纠纷的发生。但作为外行的患者来说就很难判断准确。
据北京市医学会对395例医疗事故争议案例分析发现,其中243例涉及医疗高风险的因素,占61.5%。而解决这些因医疗特殊性所引发的医疗纠纷,单靠医院自身是难以解决的,所以,政府有必要尽快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意外医疗损害的社会救济途径,以缓解医患矛盾,改善医患关系。
当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我们该如何寻求帮助?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穗云提醒,家属应及时复印保存好相关证据(病例、检查化验结果等),以备日后理论、医疗事故鉴定等作为凭据。以下有3种解决途径供读者参考:
1.怕花钱,一般患方都不愿刚开始就打官司
建议可先选择找医院共同协商,为确保结果的相对公正,个人可向广东省卫生厅或广州市卫生局相关部门申请参与协调,但像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暨南大学的附属医院这些不由卫生厅管辖的医院,则要向相关上级申请协调。
2.如果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患方可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患方和院方可共同到医学会申请事故鉴定,如是患方单独提出要进行鉴定,则不能直接去医学会,要通过委托卫生局/卫生厅进行申请事故鉴定。申请时效为1年。
3.如果问题进一步升级,最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患者可找专业律师或自行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效期为1年,通常都需要医疗事故鉴定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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