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的告知义务介绍
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我们经常见到,患者及其家属在被抢救、治疗过程中,当值医师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手术操作和抢救、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患者及其家属也表示理解和接受,并且签字确认,当患者出现不好的治疗效果后,患者及其家属一纸诉状将医疗机构告上法庭,当医疗机构在法庭上出示相关协议书、告知书时,要求法庭免除其法律责任。
手术有急诊手术及择期手术两种情况,对于急诊手术,积极做好手术前准备的同时,简要介绍术前准备及术中配合的事项、贵重财物的保管。对于择期手术病人,应提前1天向病人告知手术前的准备、术中配合及术后恢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适等。
手术的告知一定要注意不要盲目的夸大手术及麻醉的风险,也不要向病人做不切实际的保证,达到既能减轻病人对手术惧怕的目的,又能使病人对可能的不适及不良反应有应对的心理准备,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平安渡过手术关。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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