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出瓜子脸,她却赴黄泉
40岁的王女士,不满意自己的脸形,想做“磨腮”手术,临行前对家人谎称去沈阳旅游,结果再也没能走下手术台。
昨日,这起医疗纠纷官司在皇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女士家属状告沈阳宝岩整形医院,索赔382万元。而主刀医生被检察机关以医疗事故罪提起公诉。
“磨腮”手术让她丢了命
2008年前后,“磨腮”手术风行。如果爱美人士对脸形不满意,可以用手术的方法对面腮部进行打磨,使其面部外观看起来比较纤瘦,使脸形变得更加小巧,可以变成纯正的瓜子脸。
新民的王女士也想做这样一个手术,最后选定了沈阳市宝岩整形医院为其手术。
2008年9月28日15时,在沈阳市宝岩整形医院,医生张某为王女士主刀进行下颌整形手术。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手术后,王女士被推进了监护室。
而在当日19时45分,王女士突然出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等症状。张医生及麻醉师等立即对王女士进行抢救,但是王女士的情况并没有好转。整容医院随即拨打了120,将王女士送到中国医大附属一院,但因手术部位出血过多,侵及喉部,并继发肺水肿,导致她窒息死亡。
“不知道她是去做整容手术的,只听她说要去沈阳旅游,谁知去了就再也没回来”:王女士的丈夫黄先生说道。
黄先生说,王女士求美心切,并没有告诉家人来沈阳的真正目的。直到9月29日整容医院通知家属,他才得知这个惊天噩耗。
对于导致妻子死亡的这起医疗事故,黄先生认为医生和院方应负全部责任,遂将主刀医生张某、沈阳市宝岩整形医院和辽宁电力中心医院一起告上法庭。
家属状告医院索赔382万
昨天,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案件中的主刀医生张某是辽宁电力中心医院的主任医师,受辽宁电力中心医院委托到宝岩整形医院做手术。
死者家属状告张某、沈阳宝岩整形医院及辽宁电力中心医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教育费等共计382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300万元。
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被告辩护人认为一些费用不符合赔偿条件,被告方只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适当赔偿。
主刀医生被控医疗事故罪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参与手术的相关医生证词,并出示了会诊协议书、手术记录、司法鉴定意见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等证据。指控被告人张某作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应当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辩论中,原告代理人表示:“切开气管是抢救患者的唯一办法”。王女士术后出现呼吸困难,生命体征垂危,主刀医生明知应立即对其进行气管切开术,但却只做了肺部插管和环甲膜穿刺,最终王女士因没有得到有效抢救而死亡。
被告人张医生则认为,气管切开术并不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切开气管应该是耳鼻喉科手术,我没权利做,如果做了我就是医疗越权。”
家属掌掴被告律师影响开庭
昨日中午庭审结束时,发生了突然性事件。当时原告家属与被告家属在休庭期间发生了口角,后来演变成剧烈的争吵。原告家属情绪激动,再加上对宝岩医院的辩护人有所不满,气愤之下掌掴了被告的辩护律师,直到十几名法警赶来才被制止,场面相当混乱。
原定于13时再次开庭的案件审理,由于此事件而不得不延后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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