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26台 制衣设备,20来个工人,租两间民房,这就是丰顺县汤坑镇一家制衣厂制作“国际名牌”服装的全部“硬件”。近日,这一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小作坊被公安机关一窝端,老板黄某被丰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黄某是丰顺县汤坑镇的一位农民,去年底,他办起了小型制衣厂。今年春节后,黄某的朋友曾某给他介绍了一个大单:由他提供布料和商标,黄某则根据货主提供的款式加工成“Adidas”品牌的服装,第一次下单就是2000多件,每件加工费3元。
货主对先期出厂的500件成衣深表满意,这让黄某信心倍增,他又招募了8名工人,准备大干一场。今年3月14日,接到群众举报的丰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丰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行动,对黄某的制衣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了涉嫌假冒“Adidas”商标的服装共计610件。
当被告知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时,黄某连忙谎称该厂的老板是曾某,自己只是打工的。但随后的几天,黄某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文章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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