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界定
高利贷的界定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利息约定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的,受法律保护,超过该标准的利息约定,属无效约定,超出标准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合同中利息约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的即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信用与现代信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从存在的基础看,高利贷信用存在的基础是小生产占优势的旧生产方式。现代信用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化的大生产方式,经济中广泛存在盈余或赤字单位;
(2)从借贷的目的看,高利贷主要用于生活性消费,与生产没有密切联系。现代信用主要用于生产,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3)从对经济的作用看,高利贷具有资本的剥削方式,它的主要借贷对象——小生产者仅用于维持简单生产活动,导致生产力发展缓慢。现代信用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节约了流通费用,保证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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