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注销的程序是怎样的?因注册商标期满而未续展,商标局可直接注销该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注销商标,提交相关的材料,经审查可注销部分或全部商标;又或者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其他人可以申请商标注销。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商标注销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二、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销的程序
1、商标注销申请的受理
商标注销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部分指定使用商品的,应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
(2)直接办理的,应附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除应上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还应附上商标代理委托书;
(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
(5)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2、商标注销申请的审查
注销申请符合以下规定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发给相应的通知,并予以公告:
(1)申请书填写内容完整、符合规定;
(2)申请人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
(3)名义不一致的,应附送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申请注销的商标有效注册商标;
(5)申请部分注销的,其申请书填写的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与其注册时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经审查,商标注销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核准,发给退回通知书。
三、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其他人申请商标注销的程序
1、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销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注销申请现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直接受理的,还应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
(3)依法提交有关注册人死亡/终止的证据材料;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5)其他依法必须具备的条件。
注销申请书应当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书式,打字或者印刷,并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2)被申请注销商标的名称、注册号码、类别、注册人名称;
(3)申请注销的理由。
注销申请上述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原因和理由。
2、注册申请的审查
下列情形构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所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1)注册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2)注册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死亡或宣告死亡;
(3)注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合法企业、企业法人或公司法人的,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
(4)注册人为其他法人的,在其原登记机关办理了注销登记或被原批准成立部门/主管部门撤销;
(5)注册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全部共有人死亡或终止;
(6)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死亡或终止的其他情形。
商标局审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商标申请,应当针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所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审查。商标局审查的内容如下:
(1)申请书填写的注册人名称和商标局档案记载的注册人名义是否则一致;
(2)被申请商标是否为有效注册商标;
(3)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有效证明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4)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是否满一年;
(5)其他依法应进行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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