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借贷纠纷案件存在六方面特点
近五年来,黄浦法院共受理企业借贷纠纷91件,占借贷类案件总数的22.69%,案件总体呈现以下六方面特点:一是案件数量趋少。2009年至2013年各年收案分别为26、17、17、11、20件,呈现下降趋势。二是诉讼标的额上升。2013年较2009年收案总标的额增长了20.52%,且近四成案件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上,近两成案件标的额在1000万以上,大标的额案件比重不断增加。三是借款期限短期化。四分之三的案件借款多为6个月以下的短期融资,且绝大多数约定的借款用途为企业经营所需。四是结案以判决为主。占审结案件的45.46%,且均认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五是债权担保较少。对借款人还款约定担保的仅占两成,其中以房产抵押作为“物保”和连带保证责任的“人保”比例各半,有的虽约定房产抵押但并未办理登记,导致担保未生效,债权实现法律风险较高。六是规避法律情形多发。通过隐蔽手段约定高利借贷,如约定巨额违约金和需另外支付的咨询费、服务费、补偿金,或借款人直接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或以“双方对账确认”的形式将未归还的本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等;另外当事人存在“手拉手”调解的现象,希望通过调解书将高额利息合法化,或制造虚假债权债务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需法院谨慎审查。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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