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身份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存在方式。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一个中国娃娃出生伊始,便是父母的孩儿、社会的成员,邻居的邻居,长大了是别人的配偶,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参与者,进而也有了这样那样的身份。不管情愿不情愿,这些身份是客观的。当然,民法从民法关注的角度,只关注这些林林总总身份中的一部分,比如亲属关系、监护关系、配偶关系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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