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受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态等因素的影响,因而是具有可变性的,为此,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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