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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追讨“身体权”苗条变肥胖

  我是个身材苗条的女人,我娇好的身段常常令周围的同龄女性羡慕不已!我的丈夫是一家水产公司的副总经理。

  2003年7月,我怀孕了。怀孕四个月时,一位女朋友向我推荐了一家妇产医院。据女朋友说,这家妇产医院无论是医疗设备、医生技术水平、环境卫生,还是服务质量,都堪称同行业中一流的。

  一天上午,我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了这家私立妇产医院,进行全面的产前检查。在我接受产前检查时,医生把一张表格放到我的面前,让我填写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住宅电话和手机号码,医生说这是为了日后更好地对孕妇进行跟踪服务。见医院这么认真负责,我心想,不愧是一流的妇产医院。

  回家的当晚,妇产医院的一位女医生打来电话,告诉我明天在医院有一个专家讲座,是专门指导孕妇如何对胎儿进行产前保健的知识讲座,邀请我去参加。

  一听有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想优生优育的我很高兴,当即答应前去。

  第二天上午八点,我准时来到了医院的大会议室,已有不少孕妇就座了。当我走进大门时,一位医生来到我身边,对我说:“参加这个讲座,每人要交200元听课费。里面包含资料费。”我愣了一下,感觉有些意外,但还是爽快地交了钱。

  讲座开始了,一位头发花白的女专家给孕妇们讲解“怎样克服孕期不适”、“孕妇合理饮食与营养补充”和“胎教对未来孩子的意义”……

  当这位老专家讲述到“孕妇合理饮食与营养补充”这一课目时,身边的一位年青小伙很殷勤地递给我一袋奶粉。老专家乘机介绍了这袋奶粉,推荐说:“这种品牌的奶粉对增加胎儿的钙质、补充胎儿脑部发育、防止胎儿患上缺铁性贫血都具有极好的效果……”在老专家大力推荐这种品牌奶粉之后,很多孕妇、包括我都购买了这个品牌的奶粉。

  回到家里,我便按照老专家的指点,进行一系列的胎儿保健事宜。我还没有消化掉老专家的保健方法,两天后,我又接到了妇产医院打来的电话,邀请我去参加另一个妇幼保健专家的讲座。

  我再次来到妇产医院,同样交了200元的听讲座费。这次讲座末了,专家推荐给每位孕妇两册有关胎儿保健方面的书籍。当然,这两册书是要另外付钱的。虽然心生不满,但大多数的人都默默接受了下来。

  这两次的专家讲座兼销售让我心生反感,医院正是抓住我们优生优育的心态,乘机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一个星期后,我又一次接到了医院邀请我去听专家讲座的电话。这回,我谢绝了。谁知,热情的妇产医院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不厌其烦地数次打来电话,邀请我去参加各种专家讲座,但每次都遭到我的拒绝。

  2004年2月16日夜里11点钟,一阵电话铃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打电话的是一家鲜奶粉公司的推销人员,他在电话里极力介绍自己的产品对母婴的种种好处。我不解地问他:“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电话的?”推销员神秘地说:“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我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推销员说:“暂时保密。反正是一个好朋友。”说完,他迅速挂了电话。我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满腹狐疑。

  几天后,又有一家保健食品厂的推销员打来电话介绍一种补锌补铁口服液。

  我疑虑地问道:“你是从哪儿知道我家电话号码的?”不想,这位销售员用相同的口径说:“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我紧接着问道:“那朋友叫什么名字?”推销员支支吾吾地说:“这个……不是我的朋友,是我亲戚的朋友,叫什么名字,我也说不清楚。”这更加深了我心里的疑虑。

  没过几天,我接到了一家商店的电话,是一位女售货员打来的,说他们店里最近进了一批质地很好的孕妇里外服装,希望我能去购买。

  我再次追问:“谁告诉你我家电话号码的?”女售货员的回答与前两位销售员如出一辙:“是一位朋友告诉的。”我进一步追问:“哪位朋友?”女售货员反问道:“这很重要吗?”我语气坚决地说:“当然很重要!”女售货员什么话也没说地放了电话。我感到事情很蹊跷。到底是谁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了那么多的商家?那位幕后的“朋友”又是谁?

  2004年3月19日,我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时,与另两位孕妇说起商家骚扰电话时,那两位孕妇深有同感,说她们最近几个月来也接到许多的骚扰电话。

  其中一位孕妇说:“还不是妇产医院的医生告诉他们的。”

  我不解地问其中的缘由。那位孕妇接着告知:“我们第一次在接受孕前检查时填写过一张表格,那上面留下了电话号码。医生为了收取介绍费,把我们的电话号码出售给了商家。”

  原来如此!我气愤地说:“医院这样做是有违职业道德的!他们泄露病人的电话号码,是对病人隐私保密的一种侵权行为,我们完全可以找他们说理去!”

  那位透露内幕的孕妇心有顾虑地说:“我们和医院翻了脸,以后还要在这

  儿生孩子,恐怕不太好。”我觉得她的话有一定的道理,只好忍气吞声。

  2004年5月17日,我到了临产期,家人把我送往这家妇产医院。住院的第四天下午,我剖腹产下了一个7.5斤的男孩,全家都高兴得合不拢嘴。

  儿子出生的第二天上午,负责病床的贾医生来到我的床前,她很关切地对我说:“因为你是难产孕妇,又是进行剖腹产的,我们建议你在医院里好好地调养一段时间,这对你和你儿子的健康,都是很有利的!”一听贾医生这么关心我和儿子,我和丈夫当即接受了医院的建议,准备在他们的安排下,住上一段时间再出院。

  当天傍晚,贾医生拿来一张表格,推荐说:“我们准备对你每天的饮食进行有计划的合理安排,保证让你虚弱的身体恢复到原有的状态,甚至比原来还好。请你在这上面签个字。”我接过表格,大致扫了一眼表格上的菜谱和饮食目录,便随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从第二天开始,一日三餐,我的所有饮食都由医院安排,每餐吃的东西全都很高档,不是鸡炖红参,就是鸽子清蒸桂圆,或者是阿胶炖甲鱼。

  在医院的一再挽留下,我住了一个半月的院。出院时,丈夫去结账,顿时傻了眼,仅这一个月里,除了住院费、护理费和药费外,光我的吃喝费用就花了5800元。对于这一数目,我和丈夫及家人都感到震惊!

  更让我感到吃惊的是,当丈夫接我回家的一路上,遇见几位熟人,他们都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一位老邻居直言不讳地对我说:“你怎么会胖成这个样子?都快认不出你来了。”

  回到家里,我马上对着穿衣镜一照,天哪,我的身体腰围肥得像个柏油桶,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根本找不到结婚之初那种令人羡慕的苗条影子,我的脸庞也鼓成了两堆肉,真是不堪入目。

  见到自己这副丑模样,我的心里别说有多难受!这一切,都是因为在医院里营养过剩造成的!

  当天晚上,学过法律的姑妈来家看我,她对我变形的身体也很吃惊。当她得知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后,她很敏感地想到了“侵权”这个词。她对我说:“医院因为商业利益,挽留你继续住院,并极力推销各种高档营养品,从而造成了你的身体变异,你完全可以起诉医院侵犯了你的身体权。”

  听了姑妈这话,我即刻想到医院在我怀孕期间,通过多种方式大肆向我推荐各种营养品,而产后,他们又采取这种方式来获利,真是太可气了!

  我接受了姑妈的建议,准备通过法律的手段向医院讨个说法。

  出院后的第六天,我就在姑妈的帮助下,找到一位资深望重的戴律师作为我的辩护人。戴律师听我讲完事情的全过程后,他立刻展开了起诉前的调查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戴律师于2004年9月22日以我的名义正式向法院起诉

  妇产医院,状告这家医院侵犯了我的身体权。法院对于这桩本市首例患者状告私立医院的特殊侵权案很重视。

  2004年11月17日,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特殊的身体权侵权案。在法庭上,戴律师向法庭陈述了被告的侵权行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颁发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因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医院极力挽留原告住院,并强行向原告推销他们的食谱,以至于原告的身体造成超乎寻常的变异,事实构成了侵权行为……”戴律师在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后,向法院出示了我的体重超标证明书,以及我住院期间,医院开具的食谱表等,他要求被告赔偿我4万元的精神损害费。

  法庭经过一番合议,最后判决妇产医院赔偿我精神损害费16000元,并当庭向我赔礼道歉。

  我通过法律的途径讨到了说法,但赢了官司的我心情仍很沉重。现在都在讲公民道德建设,可身为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丧失了医德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利用孕妇对优育知识的渴求心理,乘机敛财,令人愤慨。我虽然赢了官司,可我多么希望医患之间能够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爱,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责任编辑: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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