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虚假股权收购合同
中盛实业投资公司原总经理冯康锐伙同他人,通过签订虚假股权收购合同等方式,非法侵吞国资3400余万元。4月4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被告人冯康锐及其长子冯熠、次子冯燏等5人提起公诉。
中盛实业投资公司原系浙江省国资局下属的国有企业,由冯康锐分别兼任总经理和董事长的温州中瑞房地产公司、温州中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这家国企的关联企业,共用资金。
2012年,温州农投集团将接管由冯康锐主管的中盛公司(实际上也将中辰公司、中瑞公司一并接管)。冯康锐得知后,即起意侵吞公司资金。同年10月,冯康锐伙同冯熠、任立贤、王立平,通过与戴青海(另案处理)占股的中稷银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虚假股权收购合同的方式,将中盛公司的3000万元资金套出,并以中盛公司违约为由将该资金占有。冯康锐等人故意将合同签订时间提前至2011年12月28日,并当场制作了一份履行催款函,以履约期限即将到期为由,要求中盛公司尽快履约。
另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08年间,冯康锐和冯燏利用职务便利,与中瑞公司淮阴分公司工程科科长王鑫勾结,采取隐瞒真相虚构风险的方式骗得公司领导班子同意,以承包经营的形式规避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定,将中瑞公司的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低价转让给冯燏、王鑫,从中侵占国资计470余万元。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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