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以做生意为由借款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独来独往”:在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以做生意为由在外向朋友借钱10万元。请问,这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在借款时,有相关明确约定其借款为个人借款,或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须由夫妻共同偿还。
[责任编辑: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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