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外贸公司假自营真代理 出口骗税被查
近期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出口退税”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徽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假自营、真代理”的手段,骗取巨额的国家出口退税。
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2011年有几笔出口货物存在疑点:涉及巴拿马、美国、西班牙、荷兰、法国、拉脱维亚、摩洛哥、尼日尼亚、卡塔尔、阿联酋、沙特、叙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泰国、香港等19个国家(地区),但从收汇情况看,收汇大部分为港元,货物运输主要通过船代公司装货。
经内查外调,抽丝剥茧,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假自营、真代理”的操作模式是:先报关收汇,再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付货款,后办理出口退税。从检查提供的资料审核,没有业务员差旅费记录,没有内地货物运输单据(购销合同里约定是工厂送货),也没有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国内购销合同上违约责任注明:“对供方不能按期交货、交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原因造成外商索赔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供方承担”。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该公司承认了“假自营、真代理”的违法事实,税务机关依法追缴了该公司退税款500余万元,并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责任编辑:qww]
了解更多有关合同范本常识,请点击:合同范本首页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