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公告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0-022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与武汉新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发”) 签订了关于鸿发世纪城的房产销售代理《合同书》;与武汉道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博物业”)签订了关于东湖壹号2期的房产销售代理《合同书》,现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新鸿发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简介
新鸿发开发的鸿发世纪城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2、新鸿发同意由公司以新鸿发的名义独家包销其所开发的鸿发世纪城所有可售建筑物(新鸿发已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除外) 。
3、鸿发世纪城一期所有楼盘公司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的1.5%提取代理佣金;二期所有楼盘公司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的2.5%提取代理佣金。
4、按年度统计销售均价,除鸿发世纪城一期1-4号楼外,鸿发世纪城销售合同均价超出包销均价的,超出均价部分新鸿发与公司按照不同的销售合同均价区间,对溢价部分按相应的比例分配。
5、新鸿发每月跟公司结算一次销售代理佣金。
以上所涉及的溢价部分分成,由新鸿发在年度销售完成后下一年的第一个星期内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各自负责各自的相关税费。
二、公司与道博物业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简介
道博物业开发的东湖壹号2期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预计可售面积为12.8万平方米。
2、道博物业委托公司对东湖壹号2期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
3、公司代理期限为24个月,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止。代理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4、公司销售代理佣金为销售总价款的2.8%。
5、道博物业每月跟公司结算一次销售代理佣金。
三、本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两份合同的实施效果受到诸如未来房地产市场状况、制定的销售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上述两份合同的履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30日
p cl� p5i�0��text-indent:22.7000pt; margin-bottom:7.8000pt; margin-top:7.8000pt; text-align:left; line-height:200%; vertical-align:; "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