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绰号写欠条债主收款难 旺苍法院忙调解
绰号听起来顺耳,但写起来一定要慎重,可不能真当成姓名来用,四川省旺苍县黄洋镇黎某就因为自己的绰号,他人拖欠的修理费差点打了水漂。
“对方用我的绰号‘黑熊’给我写了张欠条,现在找了他很多次,他都不给,我该怎么办?”黎某拿着欠条对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无奈地说道。法院受理后,在案件送达过程中,欠款人李某却说“我可以说他黎某是黑熊,也可以说不是,凭什么让我给钱。”黎某称,“黑熊”是自己的外号,一直以来所有人都这么叫他,所以当时欠条上就这么写了。为了证明自己就是“黑熊”,黎某还特意找了邻居来证实。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情况在当地可能还比较普遍,便立即联系黄洋镇综治办王主任,与他一起在该院黄洋巡回审判点主持黎某与李某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某提出一直以黎某不是黑熊为由不支付修理费,是因为黎某在修理过程中没有处理好,给自己造成了一定损失。黎某也坦言在修理过程中确实存在疏忽。通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支付黎某修理费2500元。至此黑熊的欠款终于落实。
法官寄语:债务关系一般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大部分人认为写借条只是形式,但往往在事后发生矛盾,所以在借钱给他人或者他人欠款时,债权人一定要让对方把借条或欠条的内容写完整、清楚,包括借贷时间、金额大小写、还款期限和方式等,特别是借款人或欠款人的姓名,要写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能写成别名、曾用名、绰号(外号)等。
[责任编辑: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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