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整安居房分配政策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组织专题视察,检查了深圳市安居工程的实施情况,围绕安居房分配中的男女平等、大龄单身、单亲家庭以及房价的确定等敏感问题,市人大代表建议全面检讨现行的分房政策。
深圳市自1989年开始,由市住宅局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投资兴建安居房,10年来已累计建房4万余套(间),住宅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由于政府安居房以优惠价格发售,带有一定的政府福利性质,因此购租对象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制。市政府早在1988年就出台了“房改方案”,10年来全市安居房租售政策的框架都是以此为基础构建的。
视察中,有人大代表提出,“以男方为主”的分房政策不合理。依据深圳市现行分房政策,夫妇双方如果都够分(租)房条件,以职务高的一方为主;如双方职务相等,以男方为主。这样,如一个家庭中女方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男方在企业工作,只有当女方职务、职称高于男方时方可参加安居房分配;反过来,如男方在党政机关工作,则不论女方是否在企业,均可以分安居房。据了解,因为这一“不平等”因素,目前深圳市党政机关内至少有300多名女干部无法购买或租住安居房,她们已多次向市人大、妇联、工会反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琴表示,男女在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具有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在安居房分配中给予同等对待。
针对目前实行的年满35周岁的大龄单身职工和单亲家庭均可参加安居房分配的政策,有人提出,独身者需熬到35岁才能分房,离婚带孩子者则无论年龄多大均可分房,是否会鼓励某些人早婚早育或“假离婚”?
市人大代表在发言中提出,现行的分房政策已实施了10年以上,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讨,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更接近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分配政策。人大代表还建议,确定分房政策和安居房定价的市房委会不应全是领导,也可吸收普通老百姓参与,以便更广泛地听取民意,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