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8个月落不下户口 拆迁冻结孩子落户成了难题
近日,梁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在姚家小区购买房屋,并且持有房产证,想给孩子落户跑了8个月,却因户籍被冻结一直落不下,即使拿着城乡建设委给开的证明也不成。姚家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按照相关部门下发的规定来执行的,要求梁女士再去开具另外的证明,才有可能办理。
市民:跑了8个月没落下户口
“我是2013年6月20日,购买了历下区姚家小区的一处房产。”梁女士说,“后来在6月27日,我顺利地拿到了房子的房产证。”
“随着孩子的出生,我就想给孩子落户口。但去年8月份,我去姚家派出所办理时,被工作人员拒绝了。原因是我们小区要拆迁,户籍在2013年6月26日被冻结了,所以不能给落户。”梁女士说,“可在冻结令上,也写明了一些可以落户的特殊情况,我孩子就属于‘出生’这种情况。今年3月份,我又去姚家派出所咨询冻结到何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
“后来我在2014年4月8日拿到了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开具的可以落户证明,以为可以落户了,但仍然被姚家派出所拒绝。”梁女士说,派出所认为该证明不合格,仍然不给我落户。
“从挺着大肚子时我就一直问这事,到现在过去8个多月了,我孩子都没有落下户。冻结令是为了防止骗取拆迁款而设置的,怎么连我这种合理的落户也落不下呢?”梁女士表示,像她这样的情况小区里还有不少,不能一刀切,一概不给落户。
派出所:证明不合格需重新开
4月11日下午2时许,记者联系到姚家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冻结令是有关部门下发的,我们是办事员,都是按照规定执行的。”当问到梁女士的情况是根据哪一条不予办理时,该工作人员态度有些不耐烦:“冻结令就一条,没有哪一条。”其他的便不再多说一句。
而梁女士却表示,“我当时就是按照姚家派出所的上级部门历下区公安分局户籍科的要求,去建委开的证明,当时户籍科工作人员告诉我,拿着证明就可以去姚家派出所办理落户,现在姚家派出所却不予办理,真是有些难为人。”
记者也见到了梁女士手中的证明,证明中明确表示:“其情况属于《征收冻结通告》规定可以落户的特殊情况,准予其依据我市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盖有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征收专用章。梁女士说:“当时建委工作人员告诉我,有这样的证明,就可以去派出所办理落户,都有成功办理的先例,所以我才放心地回来了。”
11日下午4时许,梁女士又拿着建委给开的证明去了姚家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梁女士的“证明不合格”,需要重新开具证明。“不光要写明我这‘特殊情况’是怎样的,并且证明的公章也不合格,要盖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大公章。”梁女士表示。
“实在是太疲惫了,重新开具证明后,还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办理。”梁女士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