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征地补偿款为何存到了开发商的账户上
征地补偿款去向何方?
初春的上午,阳光明媚,河南省长葛市和尚桥镇张营社区(原张营村)年近七旬的张大爷却愁眉不展,他在一块圈有围墙的耕地旁发呆,“耕地都被圈占近一年了,也没有拿到卖地钱,拿到的只是卖地钱的利息。” 张大爷很困惑,他们这些卖地钱究竟去了哪里?
他告诉记者,他老两口共有2.2亩耕地,全被圈进这个围墙内,类似这样被圈占的耕地有好几块,长则一年多,短则大半年,既没有搞建设又不让耕种。
张营社区的村民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张营村有2100多口人,耕地2400余亩,共7个村民组。自将该村划入长葛市新区辖区后,近两年就占去该村三、四村民组的耕地近700亩,去年10月份又一次性占用一、二组的耕地800多亩,至此,该村这4个村民组1000多人基本失去耕地,为此,张营村也改为张营社区。
但是,失地的村民既不享受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也不享有失地保险,就连征地应当得到的补偿费至今也没能拿到。于是不少村民要求新区和镇政府出示征地批文和征地补偿方案,但始终没能提供。
至今为止,村民们只知道征地补偿费是按每亩地4.7万元补偿,并可以按这个标准从村、组干部那里领到利息,他们里面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笔补偿费的真实去向。
村民透露,他们谁也没有收到过这笔补偿费,也没有见过征地补偿方案或补偿协议。更没有人与他们签订存款合同,并出具合法有效的存款单,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前往张营社区居委会试图了解到征地补偿费的去向,但没有找到相关负责人。
被征地较多的张营村四组尹组长对本报记者表示,征地补偿合同是直接与居委会签订的,她也没见过这份合同。对于村民提出的补偿费究竟存储在哪个单位,为何没有与被征地农户签订存款合同,她表示不清楚。
随后,本报记者来到张营社区所在的上级行政辖区长葛市新区,接受记者采访的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俊勇表示,征地补偿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区片综合价每亩地4.7万元的补偿标准核算到了每户农户,但这笔钱确实没有发放给被征地农户个人,而是将这笔钱存到了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长葛市丽园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丽园公司)。
征地款为何存放在企业?
政府称怕农民不理智消费
那么,既然是农民的征地补偿款,为何又存放在企业名下呢?
据了解,丽园公司以目前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年利率为7%)支付给被征地村民利息,但这笔征地补偿费村民个人不得取走,只能领取利息,如果有村民急需用钱想取走本金,需征得全组村民同意,并持有村委会开出的证明方可取走。
李俊勇主任表示,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部分村民可能会不理智消费,钱花光了可能会找政府扯皮。
对于村民反映没有任何单位与被征地农户个人签订补偿合同或存款合同一事,李俊勇坦承:丽园公司目前还没有与农户个人签订任何合同,是直接与张营居委会签订的资金占用费协议。
既然丽园公司没有与被征地农户签订存款合同,那么这笔补偿费为何“存到”了丽园公司的账户上呢?为何村民就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呢?李俊勇没有正面回答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
他说,丽园公司属市政府投资的全资公司,钱存到该公司既能获得高利息,又有保障,比农民种地强。
随后本报记者又来到管辖张营居委会的和尚桥镇政府,接受记者采访的镇党委副书记曹杰华表示,这笔补偿费确实存进了丽园公司,但只能支付利息给村民,其本金不能取走。
他说,政府这样做主要是担心部分村民不理智消费,有的村民准备用这笔钱买房、买车,“我们是为了更好地帮村民管好这笔钱。”但曹副书记同时坦承,也不排除部分村民用这笔钱经商产生比利息更高的收益。
丽园公司究竟占用了多少征地补偿费?占用征地补偿费是否合法合规?
本报记者前往丽园公司,该公司一位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不了解相关情况。记者拨通了该公司经理的电话,这位经理却表示,潘某是办公室主任,他可以回答你们的问题。潘主任出门请示完领导之后,表示上面领导让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俊勇来回答记者的相关问题,而李主任也未能回答记者提出的这方面问题。
一位了解相关情况的干部向记者透露,目前新区开发所占用耕地的村已达10余个,仅和尚桥镇就达5个村,共征收土地约4000余亩,而这些村的征地补偿费大多数存在丽园公司。
按这位干部介绍的情况,以每亩地4.7万的补偿标准计算,目前约有1亿元甚至更多的补偿费流入丽园公司账户。
征地有无批文?
记者要求李俊勇主任出示征地补偿方案和征收张营居委会耕地的批文,李主任说,相关用地手续都存档于市国土局。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长葛市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张营居委会目前已圈占的土地有一部分已经取得了合法用地手续,另一部分正在报批之中。
记者要求出示正在施工建设的这一块地的征地批文和征地补偿方案,这位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这块地约有400多亩,目前还没有取得征地批文,也没有征地补偿方案。
没有补偿方案,村民的补偿费是从何而来?张营居委会被“征收”的土地还有多少没有取得合法征地手续呢?
该局用地科的刘副科长告诉记者,他所知道的批了30多亩,该科室的王科长表示会比这个数字更多些,但需要查档案后才知道,他们表示当天下午会向记者提供相关数据和部分征地批文。
当本报记者如约来到国土局时,他们又以相关负责人下乡,找不着档案等为由拒绝提供,并表示随后将相关文件发给本报记者,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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