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四区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拟上调
综合地价调整主要针对集体土地,面向集体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标准调整仍按四区片划分,其中,一类区片覆盖市南区辖区,综合地价拟定为21.7万元/亩;二类区片覆盖市北区辖区和北至株洲路、南至银川路、东至海尔路、西至市北区与崂山区范围,综合地价拟定为21万元/亩;三类区片覆盖四方区辖区,综合地价拟定为19.5万元/亩;四类区片覆盖李沧区辖区,综合地价拟定为18万元/亩
本报讯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听证会,对市内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进行听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标准调整,市内四区集体土地征收依旧按照四片划分,其中,价格最高区片土地综合地价拟定为21.7万元/亩,较2009年征地标准提高了12.4%。
据《2012年青岛市市内四区征地区片价成果表》显示,一类土地区片覆盖市南区辖区,综合地价拟定为21.7万元/亩;二类土地区片覆盖市北区辖区和北至株洲路、南至银川路、东至海尔路、西至市北区与崂山区范围,综合地价拟定为21万元/亩;三类土地区片覆盖四方区辖区,综合地价拟定为19.5万元/亩;四类土地区片覆盖李沧区辖区,综合地价拟定为18万元/亩。而2009年,四类土地价格分别为19.3万元/亩、18.7万元/亩、17.3万元/亩和16.5万元/亩。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上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实施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指数上涨,现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为此,省国土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市内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需进行相应调整。本轮区片价格调整结果的实施,将对解决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确保同地同价,实现补偿的公平性,维护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防止征地补偿的随意性,规范征地行为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综合地价调整主要针对集体土地,面向集体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其构成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不含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不分地类,同一片区内不同项目都将采用公布的同一标准进行补偿,不因征地目的及用途不同而有差异。目前,市内四区涉及征地较为集中的区域主要有李沧区中东部、四方区和市北区浮山后。
按照相关规定,10名通过摇号方式选出的听证代表和有关部门代表一起参加了昨天的听证会。记者注意到,听证代表普遍支持综合地价调整,也有部分代表对调整幅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后,听证人发表的意见将形成专门的听证报告,与拟调整结果一同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国土资源厅平衡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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