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
北京 北京  | 
天津 天津  | 
河北 石家庄  |  唐山  |  秦皇岛  |  邯郸  |  邢台  |  保定  |  张家口  |  承德  |  沧州  |  廊坊  |  衡水  | 
山西 太原  |  大同  |  阳泉  |  长治  |  晋城  |  朔州  |  忻州  |  吕梁  |  晋中  |  临汾  |  运城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  包头  |  乌海  |  赤峰  |  呼伦贝尔盟  |  兴安盟  |  哲里木盟  |  锡林郭勒盟  |  乌兰察布盟  |  伊克昭盟  |  巴彦淖尔盟  |  阿拉善盟  | 
辽宁 沈阳  |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丹东  |  锦州  |  营口  |  阜新  |  辽阳  |  盘锦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 
吉林 长春  |  吉林  |  四平  |  辽源  |  通化  |  白山  |  松原  |  白城  |  延边朝  | 
黑龙江 哈尔滨  |  齐齐哈尔  |  鸡西  |  鹤岗  |  双鸭山  |  大庆  |  伊春  |  佳木斯  |  七台河  |  牡丹江  |  黑河  |  绥化  |  大兴安岭  | 
上海 上海  | 
江苏 南京  |  无锡  |  徐州  |  常州  |  苏州  |  南通  |  连云港  |  淮阴  |  盐城  |  扬州  |  镇江  |  泰州  |  宿迁  | 
浙江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嘉兴  |  湖州  |  绍兴  |  金华  |  衢州  |  舟山  |  台州  |  丽水  | 
安徽 合肥  |  芜湖  |  蚌埠  |  淮南  |  马鞍山  |  淮北  |  铜陵  |  安庆  |  黄山  |  滁州  |  阜阳  |  宿州  |  六安  |  宣城  |  巢湖  |  池州  | 
福建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三明  |  泉州  |  漳州  |  南平  |  龙岩  |  宁德  | 
江西 南昌  |  景德镇  |  萍乡  |  九江  |  新余  |  赣州  |  宜春  |  上饶  |  吉安  |  抚州  | 
山东 济南  |  青岛  |  淄博  |  枣庄  |  东营  |  烟台  |  潍坊  |  济宁  |  泰安  |  威海  |  日照  |  莱芜  |  临沂  |  德州  |  聊城  |  滨州  |  荷泽  | 
河南 郑州  |  开封  |  洛阳  |  平顶山  |  安阳  |  鹤壁  |  新乡  |  焦作  |  濮阳  |  许昌  |  漯河  |  三门峡  |  南阳  |  商丘  |  信阳  |  周口  |  驻马店  | 
湖北 武汉  |  黄石  |  十堰  |  宜昌  |  襄樊  |  鄂州  |  荆门  |  孝感  |  荆州  |  黄冈  |  咸宁  |  恩施  |  直辖县  | 
湖南 长沙  |  株洲  |  湘潭  |  衡阳  |  邵阳  |  岳阳  |  常德  |  张家界  |  益阳  |  郴州  |  永州  |  怀化  |  娄底  |  湘西  | 
广东 广州  |  韶关  |  深圳  |  珠海  |  汕头  |  佛山  |  江门  |  湛江  |  茂名  |  肇庆  |  惠州  |  梅州  |  汕尾  |  河源  |  阳江  |  清远  |  东莞  |  中山  |  潮州  |  揭阳  |  云浮  | 
广西 南宁  |  柳州  |  桂林  |  梧州  |  北海  |  防城港  |  钦州  |  贵港  |  玉林  |  南宁  |  柳州  |  贺州  |  百色  |  河池  | 
海南 海口  |  三亚  | 
重庆 重庆  | 
四川 成都  |  自贡  |  攀枝花  |  泸州  |  德阳  |  绵阳  |  广元  |  遂宁  |  内江  |  乐山  |  南充  |  宜宾  |  广安  |  达川  |  雅安  |  阿坝  |  甘孜  |  凉山  |  巴中  |  眉山  |  资阳  | 
贵州 贵阳  |  六盘水  |  遵义  |  铜仁  |  黔西南  |  毕节  |  安顺  |  黔东南  |  黔南  | 
云南 昆明  |  曲靖  |  玉溪  |  昭通  |  楚雄  |  红河  |  文山  |  思茅  |  西双版纳  |  大理  |  保山  |  德宏  |  丽江  |  怒江  |  迪庆  |  临沧  | 
西藏 拉萨  |  昌都  |  山南  |  日喀则  |  那曲  |  阿里  |  林芝  | 
陕西 西安  |  铜川  |  宝鸡  |  咸阳  |  渭南  |  延安  |  汉中  |  安康  |  商洛  |  榆林  | 
甘肃 兰州  |  嘉峪关  |  金昌  |  白银  |  天水  |  酒泉  |  张掖  |  武威  |  定西  |  陇南  |  平凉  |  庆阳  |  临夏  |  甘南  | 
青海 西宁  |  海东  |  海北  |  黄南  |  海南  |  果洛  |  玉树  |  海西  | 
宁夏 银川  |  石嘴山  |  吴忠  |  固原  | 
新疆 乌鲁木齐  |  克拉玛依  |  吐鲁番  |  哈密  |  昌吉  |  博尔塔拉  |  巴音郭楞  |  阿克苏  |  克孜勒苏  |  喀什  |  和田  |  伊犁  |  伊犁  |  塔城  |  阿勒泰  |  直辖市  | 
台湾 台湾  | 
香港 香港  | 
进入 >> 查看300个城市
您的的位置:首页 > 征地补偿 > 征地补偿协议 > 土地征用补偿协议 >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协议范本 > 正文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征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被征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___亩,水塘_________亩,菜地_________亩,坡地_________亩,宅基地_________亩,林木___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___株。

2、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_,北起_____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_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 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 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__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fdcew.com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 补偿费用计算

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第四条 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第六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七条 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

(1)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

(3)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

(1)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

(2)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青苗的种植和收获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第九条 征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第十条 逾期支付补偿的责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http://www.fdcew.com/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征地方案的批准

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第二十条 交地的保证

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以上1、2、3三项合计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元。

第六条 搬迁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

1、店面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根据认定的店面面积 平方米,按30元/平方米.月计算,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6个月的补偿费,小计 元。

2、工业用房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根据认定的工业用房面积 平方米,按12元/平方米.月计算,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6个月的补偿费,小计 元。

3、搬迁非住宅房屋为出租房的,按搬迁时房产租赁纳税凭证的租金标准 元/月,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3个月租金补偿,小计 元,租赁关系由乙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

上述乙方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经济补偿金额,共计 元。

第七条 房屋搬迁补助费

(一)乙方选择货币补偿的部分

甲方根据《补偿方案》的标准,按经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搬迁补助费,具体面积及补偿金额如下:

1、住宅面积 平方米,按4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计算,小计 元;

2、店面面积 平方米,按6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计算,小计 元;

3、工业用房面积 平方米,按5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计算,小计 元;

4、大型机械设备 台,按 元/台计算,小计 元。

(二)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

甲方根据《补偿方案》的标准,按经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搬迁补助费,具体面积及补偿金额如下:

1、住宅面积 平方米,按4元/平方米.次乘以两次计算,小计 元;

2、店面面积 平方米,按6元/平方米.次乘以两次计算,小计 元;

3、工业用房面积 平方米,按5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计算,小计 元;

4、大型机械设备 台,按 元/台计算,小计 元。

以上(一)、(二)两项搬迁补助费金额共计 元。

第八条 甲方优惠奖励措施

根据乙方对甲方房屋搬迁工作的配合情况,依据《补偿方案》优惠、奖励办法的规定,按经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甲方给予乙方如下优惠奖励措施:

(一)乙方同意按《补偿方案》附表所列价格补偿、按期搬迁腾空并签订协议的,对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

1、甲乙双方确认的私人住宅的补差价减免率为 %,减免基数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计算,应补差价待选房后,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书时另行计算。

2、甲乙双方确认的店面补差价减免率为 %, 减免基数按 《补偿方案》相关规定计算,应补差价待选房后,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书时另行计算。

3、工业用房面积 平方米,按 元/平方米奖励,小计 元。

(二)乙方同意按《补偿方案》附表所列价格补偿、按期搬迁腾空并签订协议的,对选择货币补偿的部分:

1、私人住宅面积 平方米,按 元/平方米奖励,小计 元。

2、店面按补偿金额 元的 %奖励,小计 元。

3、工业用房面积 平方米,按 元/平方米奖励,小计 元。

以上(一)、(二)两项合计奖励的金额为 元。

第九条 拆迁补偿费用的总和及结算方式

(一)乙方选择产权调换部分的拆迁补偿费用总计金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乙方选择货币补偿部分的拆迁补偿费用总计金额 元整 (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结算:

1、乙方全部选择产权调换,在本协议书签订后,此拆迁补偿费用暂不发放给乙方,待乙方选房安置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时,结算差价,多还少补。

2、乙方全部选择货币补偿,在本协议书签汀后,乙方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办理发放手续,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清楚。

3、乙方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相结合万式,按双方确定的乙方选择货币补偿部分的补偿金额,扣除乙方选择产权调换部分所应补差价款后的剩余部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属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部分,在本协议书签订,乙方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办理发放手续后的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属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部分,待乙方选房安置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时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 已搬迁的住宅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相关约定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自行过渡的。

1、发放标准:经认定的住宅补偿安置面积 平方米,按5元/平方米.月计价,小计 元/月。

2、发放时间:自房屋搬迁腾空并经甲万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二00 年 月 日) 开始计算,按季度发放,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入户安置时为止。如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15日内,按甲方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按标准再发给乙方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甲方发出选房通知第二个月起,甲方不再支付乙方时安置补助费。

3、违约责任。因甲方的贡任,造成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甲方应每月双倍问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乙方的责任,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发出选房通知第二个月起,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安置补助费。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临时过渡周转用房的。

1、乙方应与甲方就周转用房的管理使用另行签订协议。乙方使用的周转房的租金,应在临时安置补助费中扣除。

2、违约责任。因甲方的责任,造成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乙方使用周转房不需支付租金,甲方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乙方的责任,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逾期之月起,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周转用房的市场租金。

第十一条 房屋搬迁腾空时间

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将房屋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拆除。

第十二条 房屋搬迁腾空的约定

1、乙方将房屋搬迁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拆除后,才得私自回迁,以及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和水电设备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享受的奖励、福利事项;甲方如有损失的,可直接从拆迁补偿费用中扣除。

2、已搬迁房屋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信、广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清楚,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 乙方就已搬迁房屋向甲方提供的相关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甲方另行出具”收件收据”。

第十四条 乙方就已搬迁房屋相关证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保证

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就已搬迁房屋而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属客观、真实,否则,乙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已搬迁房屋因转让、继承、分割(析产)、抵押等原因产生纠纷的,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的原因末按期全额向乙方支付货币补偿款的,甲方应当承担逾期支付的民事责任,按应支付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缴纳安置用房差价的,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交付安置用房,并停止向自行安排住处过渡的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万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中所有选择条款,协议当事人均应作出明确选择。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必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备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的有关数据,以附件为依据。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登记表》;

附件二:《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住宅情况及补偿认定表《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区域内店面情况及补偿认定表》、《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区域内工业用房情况及补偿认定表》。

[责任编辑:qww]
了解更多有关征地补偿常识,请点击:征地补偿首页
发表我的评论
0/5000字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