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补偿标准
1、养殖水产品的补偿标准根据用地时间结合水产品放养期、生长期、收获期等不同时期,确定补偿标准。
2、养殖渔、器具等设施按实物清点后补偿。征用部分养殖水面的,按亩均来计摊。养殖水面全部征收完的,按清点后的实物来确 定补偿金额。
3、每亩鱼塘补偿标准低于该地区青苗补偿费的,按青苗费补偿。
4、塘里的护坡、固底等设施不论新旧一般按15元-20/m2标准计算。
5、养殖塘开挖费8元/m3,每使用一年折旧10%,折旧期限为10年,超过10年的,保留残值1元/m3。
6、粗养鱼塘按精养鱼塘同期补偿标准的50%一60%计算。河沟鱼塘按精养鱼塘同期标准的15%一25%计算。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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