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政府强制征地问题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政府强制征地问题
政府要征收我们的承包经营的果树园地,但就赔偿数额我们不同意,因为别人一亩赔偿6万多,我们的却只有1万多,前几天镇长,带领其政府工作人员、城管、社会身份不明人员、派出所公安等,动用大型挖掘机,突然铲除我们承包经营的果树蔬菜及地上作物,我们前去说理,还被殴打。请问关于赔偿标准的规定,以及如果我们提出行政诉讼的话谁是被告?我们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有哪些法规与可以证明政府的行为违法了? 情况紧急,谢谢!
律师解答:
就算是违法的,人家是政府你又想怎样,我们村里二三十家移民的都没有分到山林土地,还到几次北京投诉都没有效果,到现在已有6年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第三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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